看來黃季敏進警界真的是以A國家的錢為職志,那裏有錢A就往那裏去,光在消防署的幾項弊案就貪污達三億元,那還沒包含在航警局的貪污及其他沒被查出來的案子。 而這貪官的職務越大就污的越多,還培養了一群犯罪共犯,全消防署幾乎都是他的人,所以抓了一個黃季敏,可能還會再冒出一個貪官 !所以消防署應要人事大重整,因為貪官當政,早就把正直的人都搞掉了,留下來的都是黃季敏的人,也可能都是心術不正的準貪官。由調查人員要查黃季敏弊案,一查就查了三年,負責偵辦人員道出了偵辦過程的辛酸 - 「從他九十八年十月卸任退休後,我們就接到檢舉他貪污的事證,但是要去深入徹查,卻花了我們三年的時間,黃季敏在消防署長任期長達七年,整個消防體系都是他的人,要辦他真的是煞費苦心!」調查人員說 。 可見消防署一定還有很多的他的同黨在,沒有整個毒瘤都拔除,我看要清廉真的是很困難!!
有著這種貪污人生的公務人員,台灣不知道還有多少,難怪台灣政府的負債會這麼高,除了貪污走的,還有因為貪污造成的損失,這些無形損害才是可怕的! 不知道現在到底還有沒有死
刑存在,如果沒有,不能一槍斃了黃季敏這人渣,判個無期徒刑,還要浪費國家資源養這爛人,這叫全國人民如何嚥的下這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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