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 星期五

由涉貪署長黃季敏看小人行徑


消防署長黃季敏因貪污被收押後,各家媒體大量報導,這才知道,原來黃季敏在消防署及認識他的人早知道他是個大爛人,只是在他的權勢淫威下,沒人敢言 !  看到聯合報的這篇報導,原來這些卑鄙小人的行為模式,竟然都是相同的 !! 之前自己遇到的那個小人,以為他算是小人中的超級小人了!! 原來是小人都是同一個樣!  和以下這篇寫的都一模一樣! 



熟識消防署前署長黃季敏的消防界人士指出,黃季敏行事長袖善舞,很得長官歡心,屬於公關型首長;但對下屬卻是威權領導,引發不少怨言。他在署長任內就有類似風聲傳出,現因涉嫌貪汙被法辦,消防界並不意外。
消防界人士表示,黃季敏過去在台北市消防大隊服務,轉任警察系統,也在航空警察局待過;後來回到消防系統擔任消防署副署長,因為前總統陳水扁的關係,升任消防署長。但也因為他是陳水扁提拔的人馬,據說當時泛藍執政縣市的消防單位,到消防署開會時,常被他「刁難」
知情人士表示,黃季敏溝通協調能力很強,做事靈活,對上面的要求使命必達,也深知滿足長官的需要。
署內資深同事都知道,黃季敏可以為了通過「災害防救法」等法案,在長官上班前,清晨六時先到官邸等候,和長官先溝通法案進度,讓長官看到他的努力。
但也因為他的威權領導方式,對下屬嚴格到苛刻的地步,在他署長任內,下屬對他的批評不斷。他假日常到消防署,以身作則帶同仁加班,讓下屬敢怒不敢言
【2012/08/30 聯合報】http://udn.com/

以上標紅色之段落,遇過小人的,一看就知道是標準模式,只有 "他假日常到消防署,以身作則帶同仁加班 " 這一句,可能大家有看沒有懂,為什麼這也算小人行徑? 這個其實就是他要所有的人犠牲休假的時間來為他賣命,而使出的手段而已,因為你叫別人假日來加班,怎麼會有人肯,所以他自己假裝來加班,逼其他人也得跟著來! 真的是很賤的一個手段!  而同仁假日來加班的所做出來的事,都可以大做文章的拿去跟長官邀功,而自己假日也來上班之事更是可以表現給長官看自己是多麼盡責的主管,真的是高招!! 而你知道他來加班是做什麼嗎?  下屬來加班是真的加班,且可能是會操死的任務,而他只是出一張嘴交代幾句,其他的就不知道是幹什麼了!!反正是沒在做事就對了!!  像我遇到的那個小人就是來做個樣子,其實都在聽音樂,上網 閒逛,叫飲料來喝,根本就是來玩的!! 但是卻要別人完成那些任務,沒完成的隔天的假日再來!!根本就是個人渣!!

而以上行為還只是很令人討厭的公開行為,那些私底下幹的事才是可怕的,而幹了那些事根本無從得知,有些小人為了達到目的,任何手段就敢使,那怕是要人性命! 為了利益不惜犠牲民眾的性命,像他涉貪的這些案件,都是要救人的器具,萬一出問題,死的可能是數十甚至是數百條的人命啊,真的是可惡至極,如調查屬實,應判死刑,不然也要終生監禁!!

原來小人行為會如此,以原理來看,就是想盡辦法爭功求表現,打擊或陷害對手,巴結長官,目的就是求升官往上爬,等升官目的達成了,攬權於一身,再來就排除異已,安插自己人馬,不斷壓榨下屬去向長官邀功,等長官信任他,不怕下屬去告狀,或誰整去告狀就整肅誰,讓下屬敢怒不敢言,最後就可以把利益挪為己有, 大概就是這樣!!  

因為小人的行為很難完整定義,但以原理的角度來看,就可以包涵所有小人之所以會發生的行為了! 而由常見的這些行為,其實也可以推出此人是不是個小人,在其還沒有機會犯下大案前,就預防性的排除這些人可以掌大權居高位,以免到時為害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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